污水處理回用,可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
囪于全球性水資源危機正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世界上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已對城市溶氣氣浮機污水處理回用做出總體規劃,把經適當處理的污水作為一種新水源,以緩解水資源的緊缺狀況。
污水回用到底能增加多少水量呢?粗略估算一下,城市供水量的80%變為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中,收集起來再生處理后70%可以安全囚用,即城市供水量的一半以上,可以變成再生水(或稱回收水、回用水、復新水、中水).返回給城市水質要求較低的用戶,替換出等量自來水,相應增加了城市一半的供水量。
我國城市污水年排放量已經達到400億立方米,已建污水處理設施400余座.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30%(二級處理率15%)。根據2001年初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要求. 2005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這就給污水回用創造了基本條件,污水處理廠都可將污水再次處理后回用。全國污水回用率如果平均達到20%(商水北調要求到2030年要達到30%),則"十五"末期年回用最可達40億立方米。按我國正常年 份全國城市缺水60億立方米計,污水回用量相當于全國城市缺水擎的67%,回用規模潛力之大,足可以緩解一大批缺水城市的供水緊張問題。
綜上所述,溶氣氣浮機實施城市污水資源化,把處理后的污水作為第二水源加以利用,是合理利用水資源的重要途徑,可以減少城市新鮮水的取用量,減輕城市供水不足的壓力和負擔,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這對缺水城市來說意義更為重大。